原中管干部被提起公诉!通报多项罕见罪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0月27日对原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提起公诉,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年初即已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调查。
经过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徐宝义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审查。他的行为被通报为“政治品行卑劣”和“大肆编造履历”,这一描述在最近落马的官员中非常罕见,反映出其违法违纪情节的严峻性。
徐宝义涉嫌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些行为不仅构成受贿罪,还涉及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内幕交易罪。特别是他涉嫌的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在近年来中管干部中极为罕见。
徐宝义的案例凸显了中央对于粮食购销系统反腐的坚决态度。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反腐风暴旨在维护粮食领域的底线和安全。他的落马既是中央严厉打击涉粮腐败的体现,也给粮食系统内的领导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
在维护粮食安全的大局下,中央对涉粮领域的反腐力度持续加强,以确保粮食系统的清廉和高效运行。
为什么逮捕证下来了,案子也判刑结案了,人还没有抓到,还抓吗?
逮捕证下达后,案子判刑结案,即使人还没有被抓到,依然需要进行抓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根据侦查需要,经过严格批准后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或者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需要,也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并交由有关机关执行。
对被通缉或批准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可经过批准采取必要的追捕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立案后,案件久拖不决怎么办?
如果一人在逃,另一人已被逮捕,结案所需的时间将依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定。
但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因此,如果一人在逃超过一定时间,司法机关可另案处理,优先对被逮捕者进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对于因案情复杂而未能在期限内结案的案件,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因特殊原因,特别重大复杂案件需长时间不宜进入审判,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指出,某些案件可在规定期限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如果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案件久拖不决,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投诉,并通过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
取保候审之后可以直接逮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有法规设定的最长期限。
取保候审时间上限为12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在此期间,相关机关不得停止对事件的调查取证及启动公诉和审理程序。
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应给予行政处罚或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及时终止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尽管本条款未明确规定逮捕的具体途径,或许在取保候审后,若犯罪嫌疑人应被逮捕,则可以启动逮捕程序。
逮捕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或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审判风险时采取的必要措施,但是否实施逮捕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断。
曾春亮被判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他为何有这下场?
曾春亮被起诉的罪名包括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侮辱尸体罪。
前三个罪名的最高刑罚均为死刑,只有侮辱尸体罪的最高刑为三年。
至于死刑判决是基于哪个罪名,还是多个罪名均判死刑,需要等判决书公布才能知晓。
案件审结报告长达120余页,用新的技术侦查措施成功破案。
该案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追捕凶手花费了28年,被称为建国后十大悬案之一。
尽管当时案发现场收集了高承勇的指纹和DNA,但由于技术落后,未能便取得实质性突破。
近年来,白银警方建立了Y-STR数据库,成为破案的关键。Y-STR是法医学对精子进行DNA检测的一种手段,经过对比,高承勇家族成员的DNA高度吻合,成为案件转折点。
高承勇曾作案11起,杀害11人,检察院的案件审结报告就长达120余页,包含60,000字的询问提纲和举证质证提纲。
他在庭审中表示不上诉,传达出内心已经无生之渴望。许多死刑犯即便知道上诉无望依然会选择上诉以求得迟延,但高承勇选择了不上诉,并向旁听的家属鞠躬。
接下来的程序并不是立即执行死刑,而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根据我国法律,死刑最终的核准权在于最高法院。
具体程序中,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将此案请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再由甘肃省高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院需讯问高承勇,通常由最高院人员到看守所讯问或进行远程视频讯问。
高级人民法院若不同意判处死刑,可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会根据规程对死刑案件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在看守所最多可以呆多久?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拘留时间因不同阶段而异,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实际情况没有前例,通常以刑事拘留为例,大致为14天到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后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延长至四天。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逮捕请求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情况通知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者,应依法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中特有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与其他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死刑复核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死刑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若被告人不上诉,则需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若不同意,可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若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中被告人不上诉或在第二审判处死刑案件中,均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外,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也需高级人民法院的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时应由三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处理,并需讯问被告人,若辩护律师有要求也需听取其意见。
在死刑复核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复核结果会及时通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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