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讯,山东足协发布公告,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实施三年禁足处罚。该禁令适用于山东足协组织的所有赛事,并已上报至中国足协会。
中国足协今日也发表声明,将李昊楠的禁赛范围扩大到全国范围内。
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关于对球员李昊楠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
2024年12月15日,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举行的2024年山东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中,济南歌溪杰俱乐部与济宁橙风俱乐部进行了一场比赛。在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济南歌溪杰队8号球员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用脚踢了对方33号无球队员左腿膝关节。裁判立即鸣哨判罚犯规,但他并未停止暴力行为,而是继续追打、飞踹济宁橙风俱乐部12号队员,还将30号队员推倒,并再次攻击12号队伍成员,用右拳击打其头部致使其倒地。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业余足球形象,也公然违背了组委会强调“拒绝球场暴力”的主题精神,蔑视联赛纪律。
根据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三条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取消济南歌溪杰8号选手李昊楠参赛资格,自公布之日起禁止参与任何由山东省足协组织的与足球相关活动,为期三年(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培训、投资、管理等),直至2027年12月16日。同时,此情况已报告给中国足球协会。
山东省 足协表示,将严格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行为,以坚决落实“拒绝球场暴力,享受 足球快乐!” 的宗旨,共同净化竞技环境。此外,希望所有参赛团队以此为鉴,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以及健康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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