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少人提起罗德曼?
罗德曼职业生涯七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并获得过五次NBA总冠军。他在1992-1998年间连续七年当选篮板王,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因此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
如此出色的大前锋,为什么鲜有人提及?
首先,超音速队的坎普出手迅速,机动性超越了马龙和奥尼尔,因此罗德曼很难跟上。只要他亲自上场,超级明星的雨人坎普总能利用出色的投篮击败对手。总决赛中,他投篮如有神助,乔丹和皮蓬根本来不及补防。
然而,雨人的脾气问题不容忽视。他作为队中唯一能与公牛抗衡的王牌,虽然表现光辉,却常常因与罗德曼的冲突而受到惩罚,包括两次因六罚出场。
在公牛的进攻方面,众所周知,手套和超音速的锋线群有效限制了乔丹,但代价是防守篮板的失利。在一场比赛中,罗德曼独得11个前场篮板,造成了巨大的防守损失。
因此,在公牛时期,罗德曼的最佳表现是在1996年对超音速的比赛中,这场比赛极为契合他的专长。
谈到罗德曼的成就,最为突出的是他的篮板和防守,但如今讨论防守时大多提及外线球员,而对篮板的关注则越来越少。
尽管罗德曼的篮板数据令人惊叹,但我认为他或多或少会被那些历史级的前锋所压倒。
尽管如此,我依然非常佩服他的身体素质,无论是力量还是柔韧性。他的个性与球场表现非常出色,言及球场上的罗德曼,他确实是一名非常出色的蓝领球员。可能在当时并不适合称为蓝领,因为他展现出来的气质是独一无二的。
在只看数据和荣誉的讨论中,像罗德曼这种实战派很难受到青睐。
若是1996年公牛的成就重新发生,大虫肯定会被广泛提起,但他未被提到也可以理解,因为毕竟那都是过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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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历史
NBA即国家篮球协会(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的缩写。成立于1946年6月6日,最初名为BAA(全美篮球协会)。该联盟由十一家冰球馆和体育馆的老板共同发起,旨在通过篮球活动提升体育馆的利用率。最初,BAA有11支球队,包括:纽约尼克斯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等。
1949年,BAA与另一个联盟(NBL)合并,并正式改名为NBA。1976年,NBA吞并了美国篮球协会(ABA),球队总数增加至22支。1980年和之后,NBA逐步扩展至30支球队,涵盖了更多的城市。
$NBA的由来
篮球运动的发源可以追溯到1891年,詹姆士·奈什密斯博士在麻省春田学院创造了篮球运动。演变至今的NBA在1946年以BAA的身份成立。NBA的出现与发展是篮球运动经过50年积累的结果。
1945年,随着二战的结束,体育经纪人意识到篮球的潜力,进而倡导成立BAA。这一联盟在全国范围内重要城市组建了职业球队,并在当时通过42分钟制比赛的安排,奠定了NBA的基本规则。
BAA的成立,标志着NBA的起步,并引入职业篮球的财务支持、选手合同及系统化的运营。
1949年,BAA吞并NBL后正式改名为NBA,并开始了职业篮球的辉煌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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