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国家体育总局原局长苟仲文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进行逮捕。
在一周前,苟仲文已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官方通报指出,他严重背离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对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落实不力,并未有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这导致了体育系统政治生态的恶化。
此外,苟仲文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品、宴请以及旅游活动安排。他在签批大额资金时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组织函询中没有如实说明问题,并通过干部选拔任用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同时,他利用个人职权帮助亲属经营活动,从事权色交易。在涉及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过程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还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最后,通过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等方式,他不仅给自己带来了巨额非法收益,也造成了企业经营与职位调整方面的不当获利,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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