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及前秘书长刘奕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裁定,被告人刘奕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同时,对其所涉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于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媒体人付政浩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据了解,这一不足部分需要继续追缴是因为执行过程中发现刘奕的财产无法覆盖全部金额。这可能意味着他很大程度上曾将资产转移至海外,从而导致国内资产不能完全用于执行。”
12月11日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及前秘书长刘奕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裁定,被告人刘奕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同时,对其所涉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于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媒体人付政浩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据了解,这一不足部分需要继续追缴是因为执行过程中发现刘奕的财产无法覆盖全部金额。这可能意味着他很大程度上曾将资产转移至海外,从而导致国内资产不能完全用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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